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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第二批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7 16:20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10-09       报名截止:2021-10-29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监察审计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4个;招聘计划21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www.hntcmc.net/)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9月27至10月9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20)。

  2.报名地点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办公楼1楼组织人事处101办公室(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云龙示范区智慧路88号)。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最高学历和第一学历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④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⑤岗位明确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由组织关系隶属的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加盖党组织公章的书面证明。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1年9月26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准考证领取方式在学校官网公布。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卫健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①应聘代码01-13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试教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相应岗位的专业理论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等的掌握程度,总分100分。

  面试、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试教人员(达到笔试开考比例,未达到面试、试教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面试人员所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总分100分。试教主要测评应聘者所具备的教学能力,总分100分。

  ②应聘岗位代码14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相应岗位的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到笔试开考比例,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所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总分100分。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试教、综合考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学校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28519108(组织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28519112(监察审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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